现代民商法文化的品质与中国梦的实现浅析
十八大“中国梦”的提出反映了人们对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美好愿望,中国梦的实现过程中,需要社会不同方面的全方位发展,不仅包括经济的高度发展,也需要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以及对法律的作用进行合理发挥,才能为中国梦的实现提供更加充分的保障。
一、现代民商法文化品质概述
民商法是民法、商法二者的结合,也是调整社会经济主体的商品经济行为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在规范经济活动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民商法文化品质在经济法学体系中具有重要研究意义[1]。现代民商法的产生时间是在20世纪二战以后,主要内容包括合同法、物权法与侵权法三方面,以及其他民法和商法。其主要职能在于对财产关系、经营关系以及人身关系进行调整。现代民商法文化品质主要包括自由平等、权利义务、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等方面,是一种具有很强先进性的文化,对于民事行为与商业行为具有十分有效的约束作用,能够很好地保障市场经济的秩序与个人权利。现代民商法文化品质对于中国梦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民商法能够对市场经济的稳定发展提供保障,并能有效维护个人利益与民商主体利益,有利于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可以有效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从而更加有利于中国梦的实现。
二、现代民商法文化品质对于中国梦实现的作用
(一)现代民商法文化的先进性和局限性
对于现代民商法的文化品质方面,目前普遍存在两种观点,一方面是认为现代民商法对于市场经济建设主要发挥积极促进作用,不存在消极作用,另一方面认为现代民商法对于市场经济建设的积极作用很少。因此需要对现代民商法文化品质的先进性和局限性做出分析。
1.现代民商法文化的先进性
现代民商法文化具有很明显的先进性,具体表现为以下两点:现代民商法同时具有社会进步性、适用技术性两种突出品质。社会进步性表现为,能够正确反映市场经济中自由平等、合作竞争的主要规律,有效保护人权,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活动起到合理的调节作用,促进合作与公平竞争。适用技术性表现为,现代民商法具有严谨的逻辑性,准确的定义以及严格的制定标准和测试方法,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可以通过运用技术手段,充分发挥社会调节与规范作用,有利于社会进步性的更好体现,还能够与其他法律相互适应,促进我国市场经济的良好发展。比如在合同法当中,可以通过技术手段解决免责条款以及默示条款效力的判断标准问题,有利于公平分配法律责任,以及交易效率提高。在侵权法中,具有过失责任法确立注意义务是否存在的邻人标准、产品责任关于产品缺陷的认定标准、保护消费者对购买的商品或服务的合理期待标准等许多测试标准,上述标准可以有效促进相关法律的适用。对于商法方面,货物销售合同法中,具有关于货物的适销性标准,以及海商法中船舶的适航性标准,为保证交易的顺利开展提供技术手段。总之,现代民商法的社会进步性与适用技术性二者是高度统一的关系,共同保证了现代民商法在经济领域和社会生活方面的调节作用。
2.现代民商法文化的局限性
现代民商法文化的局限性主要表现为无法有效地解决市场经济所带来的贫富差距问题,民商法有利于促进个人财富积累,从而造成贫富差距加大。同时,现代民商法也不能很好的控制市场经济逐利特性所造成的风险,在资源配置当中,市场经济一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另一方面也可能存在调控不当的问题,现代民商法中对此缺乏有效的预防措施,对于经济危机等问题也难以进行有效防控。此外,现代民商法对于弱势群体的利益与权利的保障程度不够,造成自由与社会保障二者之间产生矛盾。因此为了更好地实现中国梦,需要对上述局限性进行有效的改进。
(二)利用民商法推动中国梦的实现
中国梦是在我国市场经济改革的背景下提出的,其内涵可以包括国家、民族、经济和思想文化等各个方面,因此,法学体系也必须依靠中国梦的引领,不断进行发展和完善。民商法作为与市场经济关系密切的法律,也要以实现中国梦为目标,充分发挥其文化品质的先进性,对局限性加以改进。通过以下方面,可以充分反映民商法在市场经济中发挥的先进作用,在促进市场经济更好发展的同时,也为中国梦的实现提供有力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