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绿色信贷助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把绿色发展理念摆在突出位置。2015年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等纲领性文件,指导和引领生态文明发展。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是优化社会资源配置的重要工具和方式,对各行业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导向、引领、支撑与促进作用。因此,发展绿色金融,引导金融机构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建立“绿色”信贷文化,通过金融手段实现社会资源配置向绿色、循环、低碳领域倾斜,抑制“两高”行业和涉及“落后产能”企业的扩张,是促进 经济结构调整 和 产业转型升级,实现绿色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
绿色信贷 是我国绿色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绿色金融中起步最早、规模最大、发展最成熟的部分。多年来,银监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深入领会绿色发展理念内涵,将大力发展绿色信贷列为银监会的重点工作,积极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以绿色信贷为抓手,持续优化信贷结构,创新金融产品与服务,并取得显著成效,有力地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
一、绿色信贷政策体系逐步完善,为促进绿色信贷业务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一)建立绿色信贷框架。2007年以来,银监会陆续出台了《节能减排授信工作指导意见》、《绿色信贷指引》、《能效信贷指引》。目前已基本建立了以《绿色信贷指引》为核心的绿色信贷制度框架,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节能环保授信和绿色信贷的政策界限、管理方式、考核评价等作出明确规定,有效促进信贷资金投向环保、低碳领域。
(二)建立信贷统计监测体系。为准确掌握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信贷开展情况,2013年,银监会印发了《绿色信贷统计制度》,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及落后产能、环境、安全等重大风险企业信贷情况,支持节能环保项目及服务贷款情况,绿色信贷资产质量情况,贷款支持的节能环保项目所形成的年节能减排能力情况进行定期统计,为完善绿色信贷考核评价机制奠定基础。
(三)建立综合考核评价体系。2014年,银监会印发了《绿色信贷实施情况关键评价指标》,并在《银行业金融机构绩效考评监管指引》中设置社会责任类指标;从2015年起,银监会每年组织国内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绿色信贷自评价,督促全面对照标准自查绿色信贷工作中的缺陷。
(四)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银监会与环保、安监、工信、能源等主管部门建立了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收集并向银行业金融机构通报违反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企业名单,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完善信贷决策、防范化解风险等提供了重要的信息支持。2016年,银监会与工信部、人民银行联合出台《加强信息共享促进产融合作行动方案》,并积极通过产融合作试点城市总结经验,将产融信息共享进一步推向深入。
(五)建立国际交流合作机制。2012年,银监会联合世界银行集团国际金融公司召开了首届“绿色信贷论坛”。在银监会的倡导下,成立了“新兴市场绿色信贷跨国工作组”,银监会成为跨国工作组常任主席。之后,银监会联合国际金融公司,开发了绿色信贷互联网交流平台,积极推动各国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在绿色信贷工作方面的交流互动。目前,工作组成员包括中国、巴西、秘鲁、孟加拉国、印度尼西亚、尼日利亚等25个国家的银行业监管机构或银行业自律组织。2013至2015年,跨国工作组分别在日本、尼日利亚、秘鲁召开了第二、第三、第四届绿色信贷年会。
二、绿色信贷业务快速发展,成为国际可持续金融的标杆
(一)推动绿色信贷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绿色信贷统计制度》,目前绿色信贷包括两大部分:支持节能环保、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等3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制造端的贷款;支持节能、环保项目和服务(共包含12大项目类型)的贷款。截至2016年6月末,21家主要银行机构绿色信贷余额达7.26万亿元,占各项贷款的9.0%。其中,节能环保、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新兴产业贷款余额1.69万亿元,节能环保项目和服务贷款余额5.57万亿元。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绿色信贷余额占各项贷款比例持续增高,2013至2015年末分别为8.7%、9.3%、9.7%。